1、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
(1)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数学基础和思维能力,具备系统的统计学理论知识和金融知识,掌握统计学的主要方法,具有处理特定行业数据问题的能力,能在经济、管理、生物、医药、金融、保险、工业、农业、林业、商业、信息技术、教育、卫生、气象、水利、环境等相关领域中从事数据搜集、分析和决策的创新型人才。本专业毕业生可以报考研究生继续深造,亦可在教育科研部门从事科研和教学工作。
(2)专业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数学和统计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接受数学建模、统计方法、程序设计和应用统计软件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受到数学和统计理论及其应用方面的良好教育,具有较高的科学素养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具有科学研究、教学、数据处理技术或金融经济领域中的实际问题等方面的基本能力和较强的更新知识的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①具有良好的数学基础,掌握统计基础理论方法的数理基础;
②具有金融相关行业的基础知识;
③具有数据采集、数据处理和统计分析的基本能力;能熟练运用统计软件(sas、r)、具有较强的统计计算能力;
④熟悉统计在某一领域的应用(例如:经济、金融、保险、管理、生物、医药、工业等),具有应用统计学理论分析、解决领域实际问题的初步能力;
⑤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了解统计学、经济学的某些新发展和应用前景,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实际工作能力。
2、学制与学位
(1)实行弹性学制。本专业基本学制4年,学生可在3-7年内完成学业。
(2)符合《学位条例》规定的毕业生,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3、毕业要求
毕业总学分为156学分,其中必修课90学分(公共基础平台课38学分,学科基础平台课32学分,专业基础平台课20学分);选修课46学分(专业选修课38学分,公共选修课8学分);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20学分(其中专项学分7学分),要求选修课中实践教学达到10学分。
4、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
注:(1)必修课小计一栏()中的数字是指必修课实践教学的学分数。实践教学学分(不含选修课)占总学分的23.5%;(2)选修课小计一栏()中的数字是指选修课实践教学的毕业要求学分数;(3)实践教学学分(每36学时为1学分)占总学分的25%。
5、主干学科
数学、统计学
6、核心课程
数学分析,高等代数,解析几何,常微分方程,复变函数,概率论,数理统计,计量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会计学基础,证券投资学,随机过程,货币银行学,统计学,时间序列分析,多元统计分析,应用统计软件,数理金融,非参数统计,贝叶斯统计,数据挖掘,大数据处理、保险学